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强化政治监督的重要要求,切实加强和规范学院纪委政治监督,发挥政治监督的政治导向和保障促进作用,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共教育部党组中共中央纪委机关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宣传部印发〈关于加强高校党的政治建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和《安徽省纪委监委关于具体化常态化开展政治监督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院纪委是学院开展政治监督的专责部门,负责对学院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职尽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推动各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第三条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督促学院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办学方向,坚定干部师生的政治信仰,突出育人工作的政治标准,增强学院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提高领导干部政治能力,涵养良好的校园政治生态。
第四条 目标任务
政治监督服从服务于学院党的政治建设,保障和促进学院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和职业教育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紧密结合学院实际开展监督工作,实现政治监督的常态化、制度化、具体化。
第五条 政治监督重点内容
(一)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强化政治监督
1.监督学院各级党组织和党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特别是监督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发挥领学促学作用,推进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理论学习常态化制度化。
2.监督学院各级党组织和党员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等党内法规。
3.监督学院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落实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入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并将其转化为推动教育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效,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4.监督学院各级党组织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掌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抓好校园各类思想文化阵地建设和管理,加强对教材使用、教学管理、教师引进、学生活动等方面的政治把关,强化对课堂、讲座、论坛、报告会、出版物的管理。坚决抵御校园非法宗教和各类渗透活动。
5.监督学院各级党组织和党员推动思想政治工作,坚定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三全育人”;推动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改革创新,加强教师队伍和专门力量建设,常态化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定期研究思想政治工作。
(二)围绕党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国资委党委、省委教育工委工作要求强化政治监督
1.监督学院各级党组织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视察安徽的重要讲话和对安徽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积极谋划、创新发展。
2.监督学院各级党组织贯彻落实全国及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学院工作全面领导的体制机制,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评价改革,增强创新发展动力,提升学院“四个服务”能力。
3.监督学院各级党组织贯彻落实全国及全省高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严格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健全完善党建工作管理体制、强化学院各级党组织党建主体责任,加强党建工作队伍建设,强化学院党组织政治功能。
4.监督学院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学习贯彻中央纪委及省纪委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及省国资委党委、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紧密结合教学、科研及管理工作实际,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
5.监督学院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落实党中央及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国资委党委、省委教育工委工作要求,常态化落实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措施,积极开展教育扶贫、助力乡村振兴工作,持续加强教育宣传、落实制止餐饮浪费监管措施等。
(三)围绕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提出的坚持党的政治领导、坚定政治信仰、把准政治方向、提高政治能力、防范政治风险、净化政治生态等重点任务强化政治监督
1.监督学院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模范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做到深学细照笃行。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自觉规范自身言行,做到“五个必须”,严查“七个有之”问题。
2.监督学院各级党组织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建立党支部考核机制、按期进行换届选举等,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3.监督学院各级党组织常态化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并形成制度,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善于从政治上认识和处理问题,自觉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想问题、做工作,强化党员领导干部政治能力培训,提高党员干部政治素质,培育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
4.监督学院各级党组织严把选人用人关,突出政治标准选人用人,强化政治把关作用,在干部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中落实新时期好干部标准,营造良好的选人用人氛围。
5.监督学院各级党组织加强校风教风学风和学术道德建设,对学术不端行为“零容忍”,全力抓好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严格落实师德师风问题“一票否决”要求。
6.监督学院各级党组织落实巡视整改工作,加强对整改情况常态化监督检查,推动各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
7.监督学院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断加强思想和工作作风建设,持续纠治“四风”问题,着力解决在联系和服务群众、会风文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第六条 监督方式
(一)加强日常监督。把政治监督融入日常监督,坚持聚焦政治监督的重点内容,通过明察暗访、检查考核、列席会议、抽查核实、信访数据分析、问题线索处置、审查调查等方式,深入了解有关工作情况,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
(二)开展专项检查。通过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审计整改、巡视整改、政治监督专项检查反馈问题整改等工作相结合,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三)强化线索处置。坚持以问题线索排查为抓手,加强政治问题的排查搜集,通过对问题线索梳理和研判,及时发现在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中存在的政治偏差。
(四)深入调查研究。坚持有针对性地深入基层,对重点领域、重要部门或重点岗位的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清正廉洁等情况开展调研,搜集涉及政治生态的重要信息。
第七条 工作机制
(一)协调联动机制。构建党委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完善纪律监督、审计监督、巡视监督全覆盖的监督格局,构建力量统筹、工作衔接、贯通融合的政治监督机制,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监督效能。
(二)资源整合机制。加强纪检监察室、党委办公室、党委宣传部、组织人事处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打破工作壁垒,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形成监督合力。
(三)主体责任机制。各级党组织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建立政治监督问题整改责任清单,推动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常态化整改,坚决防止敷衍应付、边改边犯。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力的要严肃问责。被监督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应当自觉接受政治监督,积极配合监督检查工作开展。
(四)政治生态研判机制。由学院纪委牵头组织相关部门,综合日常了解、信访举报、监督检查、专项治理、民意调查等情况,对学院政治生态进行分析研判,形成学院政治生态年度报告和领导干部“个人政治画像”,查找存在问题,推动落实整改。
第八条 监督结果和整改情况将作为被监督党组织及其班子成员、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奖励惩处、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第九条 本办法由学院纪委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办法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