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党支部:
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进一步加强党的纪律的建设,有效发挥基层党组织纪检工作队伍监督作用。现就统计报送基层党组织具体负责纪检工作人员信息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系党总支(含下设党支部)、部门党支部、联合党支部。
二、统计内容
各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未设立支委会的党支部由支部负责人指定1名同志负责纪检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各基层党组织须认真填写《徽商职业学院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或负责纪检工作人员信息统计表》,并于2023年12月22日(星期五)下午下班前,将统计表(盖章或支部负责人签字后)报送至纪委办公室,电子版材料一并发送至纪委办公室邮箱(jjjcs@hsxy.edu.cn)。
(二)各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或负责纪检工作人员,应及时加入徽院纪检监察工作QQ群(群号:613338021)。
联系人:凌鑫。
联系电话:0551-68580103。
附件:《徽商职业学院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或负责纪检工作人员信息统计表》
纪委办公室
2023年12月21日